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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错液还是写错名?院方当绷紧“三查七对”弦

来源:红网 作者:马树娟 编辑:张瑜 2020-04-30 2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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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江西女子输液死亡被发现药瓶名字有误,引发社会关注。1月26日,50岁女子陈艳某因胸闷前往江西进贤县中医院就医,输液几分钟后脸色发紫,随后死亡。家属发现,给陈艳某输液的吊瓶上,写的却是“李艳某”的名字。进贤县卫健委表示,已接到反映正在调查。(4月29日《新京报》)

针对舆论关注,这家医院回应称,吊瓶上确实写有“李艳某”,但这并不意味着错拿了注射药液,因为当日医院并没有叫“李艳某”的病人,意为医院并没有给患者输错药,只是护士出现了笔误。究竟陈艳某的离世是源于其本身就罹患的疾病,还是如外界所疑虑的那般,是护士将其他患者的药液错误地输给了陈艳某,导致了陈的死亡,这都有待于当地卫健委的介入调查。

但从目前情况看,即使因护士无心之失写错了名字,也凸显了医院输液环节的管理上存在疏漏。如果护士严格遵守医院操作规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程序,那么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所谓“三查七对”,是由我国护理前辈经过临床实践总结出来的制度和程序。 “三查”包括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包括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浓度、用法。这是我国护理工作的主要制度,也被国家卫生监管部门写入《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在患者服药、注射、输液前严格进行三查七对,是医护人员最基本的职业规范。可以说,只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诸如因张冠李戴、药品过期变质等不必要的疏漏错误,从而保障患者在治疗中的用药安全。

然而,现实中因输液环节管理不力,导致给患者输过期药、输错药的事件不时出现:2017年8月,河北一医院将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给患者配药,然后通过静脉点滴方式注入患者体内;2019年10月,海南一女童因发烧输液,本来要注射的是头孢类消炎药剂,结果护士错拿了另一位患者治疗肠胃疾病的注射液——半托拉唑。幸好孩子家长及时发现,未酿成大祸。而因输错液导致发生悲剧的情形,也曾出现过。2019年9月,江苏宜兴一名5岁男童因高烧在宜兴市人民医院儿科治疗期间,护士错将医嘱“甘露醇”拿成了“甲硝唑”,导致孩子不幸死亡。事后经过调查,这些事件均因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三查七对”制度和程序。

之于陈艳某事件,由于事发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陈艳某的死亡,我们不能让其成为一起糊涂案。目前,进贤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会积极调解此事,并将追查此次用药问题。期望通过监管机构通过专业、严谨的调查机制和程序,还原事件真相,给出一个公正客观的答案。

医者无小事,人命大于天。不时出现的输液环节用药事故,再次警醒医院管理者和一线医护人员,要切实强化相关制度的落地执行。要知道,每一个制度的形成,背后沉淀的可能都是血和泪的教训。只有强化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严格规范操作流程,让这些事关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度,真真正正融入每一位医护人员的思想中,成为其执业时下意识的反应,才能切切实实地保障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马树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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