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对投放鱼苗进行了见证。
吴某明向河中投放鱼苗。
红网时刻5月16日讯(通讯员 张辉)5月13日下午,往日冷清的通道县双江镇塘冲村二桥,聚集了近40多名干部群众,村民吴某明在通道县检察院、渔政部门、村委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将21斤鱼苗缓缓放入水中。
“在禁渔期电鱼我很后悔,也给家人和朋友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希望通过投放,弥补自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吴某明悔恨地说道。此前,吴某明因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电鱼方式,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4.25公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通道县人民检察审查起诉,审查期间,吴某明认罪悔罪,自愿以投放鱼苗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在场的通道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表示,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手段进行捕鱼,对河域鱼类资源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也会触犯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通过投放鱼苗,让犯罪嫌疑人能弥补自己违法行为带来的损失,积极修复生态,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不要在天然水域违法捕捞水产品。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张辉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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