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5月21日讯(记者 郑涛)2020年5月19日,由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永兴县柏林镇原党委书记王丽萍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开发票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控,被告人王丽萍在2018年至2019年间,利用其永兴县柏林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报账的手段,侵吞公款67.6526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挪用柏林镇拆迁征地补偿款、租金等95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女儿学费及个人生活开支,超过三个月,且数额巨大未退还;为逃避组织调查,隐瞒其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指使他人为自己虚开121张票面金额为644.116万元的普通发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开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人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缜密地举证质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全部认可。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永兴县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永兴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在庭审现场旁听了案件庭审。
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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