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4日讯(记者 李兵)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仍屡见不鲜,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胡旭晟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问题尤为关注。他建议在全国中小学推行“同辈调解”。
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仍以传统的灌输式知识性和启发性教育为主,青少年通过自主参与法治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性行为方式教育很少涉及,加之一些地区和学校落实法治教育不到位,欺凌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青少年的法律常识认知并未随年龄的增长而提升、初高中生守法用法意识比较薄弱、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在中小学较为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成效未达到预期。
“而“同辈调解”作为行为导向的中小学生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上世纪末被一些国家用于预防和解决校园欺凌事件以来,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积极效果。”胡旭晟告诉记者,它既可以有效解决学生间的冲突、缓解校园暴力程度、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行为方式从而成长为合格公民,还可有效减轻学校及教育部门管理压力以及政法机关日常负担从而节约更多社会成本。
为此,胡旭晟建议把同辈调解纳入国家政策法规层面推进实施,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当地政府大力推进同辈调解;学校要精细组织实施好同辈调解,社会和家庭也要积极配合推行同辈调解,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从学校层面来说,要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学生实际,制定分阶段、多层次的同辈调解计划,为师生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专门场地,并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对学生采取不同课程的同辈调解员培训。要积极培养学生同辈调解员,在选择调解员时保证学生的多样性,并采取轮流担任调解员的形式让更多学生深度参与。要制定相应的调解规则,及时关注学生的调解实践,定期举行调解实践的总结交流会议。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学生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学生作为同辈调解推行的中心和主体,应积极参与同辈调解员培训,将自己学会的调解技能用于校内和校外、非教室和非学校环境中的纠纷解决,并自觉将自己遇到的纠纷选择同辈调解的方式解决。同时,各类学生组织中的骨干要带头实践同辈调解,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学生提高思想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同辈调解氛围。
营造良好地氛围至关重要。社会调解组织也要积极参与同辈调解,畅通线上、线下交流渠道,积极为学校老师和学生提供调解技能方面的帮助。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大力支持学校推行同辈调解,重视家庭和社区纠纷调解建设,为子女实践同辈调解做出榜样和示范。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
编辑: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