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山:超限112.7% 百吨王货车被查

来源:红网 作者:赵诗 唐欣颖 宋美君 编辑:王敏 2020-06-01 15:14:30
时刻新闻
—分享—

图片9.jpg

5月27日,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活动时,查获一台超载货车。

图片8.jpg

货物卸载至限重标准内。

红网时刻衡阳6月1日讯(通讯员 赵诗 唐欣颖 记者 宋美君)“湘DC1xx8,百吨王,总重104吨,限重49吨,超限55.2吨,超限112.7%。”5月27日,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活动时,查获一台超载货车。

当天晚上10点半,交警大队治超中队与县路政部门在107国道店门镇段,发现一辆装载碎石的大货车速度缓慢,车胎下压,有超载嫌疑。随后,执法人员立即示意该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其引导至县超限超载检测站过磅检测。

经过磅,该车总重达到104.2吨,超限112.7%,属于典型的超载违法行为。这也是该县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查获的首台“百吨王”货车。

据了解,该货车从衡阳市松木塘一家私人石场装货发车,在即将到达南岳区富临搅拌站时,被交警查获。

“根据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治超的文件规定,对于超载车辆要扣留车辆,对违法行为进行消除,将货物卸载至限重标准内,对超载超过100%的车辆,要给予驾驶员记六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抄告路政和交通部门,进行一超四究。”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治超中队中队长洪善奇说。

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衡山县交警大队不断加强对大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力度,结合公路货运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夜间检查。目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查获货车超载392起。

来源:红网

作者:赵诗 唐欣颖 宋美君

编辑:王敏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06/01/730554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