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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志愿调解员解“疙瘩”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贺上升 刘青 廖淑梅 编辑:康晓乔 2020-06-05 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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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调解员在调解婚姻纠纷。

红网时刻6月5日讯(通讯员 贺上升 刘青 廖淑梅)6月3日一早,湖南省隆回县小沙江镇光化村九组村民陈智丹持小沙江镇政府的推荐函来到该县金石桥法庭,申请加入志愿调解员。陈智丹对法庭工作人员说,志愿调解是积德向善的好事,因为调解能帮助既能化解乡亲们之间的矛盾,又能受到乡亲们的尊重。

今年,隆回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除了在县法院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外,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作用,根据“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的需要,在金石桥人民法庭推行设立“志愿调解员工作室”及“巡回乡镇调解工作室”或“社区调解窗口”的试点。金石桥法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除在法庭委托志愿调解员参加开庭调解外,还根据需要在案件发生地的乡镇或行政村委派志愿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发挥多元调解的案件分流作用,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有效衔接,达到诉源治理的目标。

金石桥人民法庭自今年3月设立“志愿调解员工作室”以来,已成功调解婚姻、民间借贷等各类纠纷101起,其中诉前调解分流案件45件没有进入诉讼立案程序;其中立案委托调解及参加庭前会议调解共计56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该县司门前镇金山村的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甲、刘某乙系继母子女关系。赵某与刘某甲、刘某乙的父亲刘某丙于1994年再婚,后赵某将户口迁至了刘某丙一家,并参加了本村1999年的土地承包。2007年刘某丙去世,后刘某乙因结婚外村现已迁出了金山村。2009年至2019年期间,因开金矿损坏了原、被告的承包责任山,被告刘某甲四次共得到了金矿企业的补偿款57840.75元。今年原告赵某知情后,认为被告刘某乙户口已经迁出了,刘某丙已经去世,该山林补偿款应当由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甲两人平分,而刘某甲将领取的补偿款据为己有,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告到村民委员会要求处理无果。故诉至金石桥法庭。金石桥法庭考虑到原、被告系家庭成员,将该案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后,委托司门前镇法庭巡回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5月19日,经司门前镇法庭巡回调解工作室志愿调解员魏仁旺、赵姜存长达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和做思想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原告分得山林补偿款12000元,余下的45840.75元归被告刘某甲、刘某乙所有,被告刘某甲当即通过微信支付兑现了山林补偿款。

日前,邵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在全市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视频会议上充分肯定了隆回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的成绩,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金石桥法庭志愿调解员工作经验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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