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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离世,女儿状告继母要求其腾房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彭笑予 2020-07-07 0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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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换房,签了协议没过户 法院:换房协议的效力并未失效

父亲再婚后不久,父女俩把名下的房子互换,签了换房协议,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而十多年后,父亲过世,留下遗嘱,财产全归现任妻子。女儿不服,认为父亲过世后换房协议也应该失效,把继母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搬走。

近日,长沙中院二审宣判该案。

与父亲换房,经过了公证却没办理过户

刘芳今年50多岁,20年前父亲刘军跟继母杨萍再婚。婚后不久,父亲跟她达成协议,两人将各自名下的一套房子进行互换。协议也征得了父女俩各自的配偶同意,协议中写明,两套房子互换产权,双方互有义务协助对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换房手续。换房协议还经过了公证。

签订协议没多久,双方就互换了房子住了进去。十多年过去了,父女俩却没有办理过户。

2019年9月,刘军过世了。生前留下遗嘱,名下所有财产都留给杨萍,其中就包括了这套仍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子。

对此,刘芳认为,父亲已经过世,当初签订的换房协议应该视为合同自然终止,要求杨萍腾退房屋。杨萍则认为,换房协议真实有效,既然刘军的所有遗产均由自己继承,自己有权继续住下去。

近日,长沙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

属返还原物纠纷

换房协议并未失效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于返还原物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人返还该物的纠纷。本案中,换房协议是刘军与刘芳父女俩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虽然案涉房屋仍登记在刘芳名下,但其已经协议将该房屋转移给父亲刘军,换房协议的效力不因案涉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失效,也不因刘军的去世而终止。杨萍基于夫妻关系及刘军所立遗嘱合法占有案涉房屋。刘芳主张杨萍腾退返还案涉房屋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法院驳回刘芳的全部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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