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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教育改革出“实招” 学校撤并不能再“任性”

来源:红网 作者:李杰 编辑:杨雁霞 2020-07-16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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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7月16日讯(见习记者 李杰)7月15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和撤并,对不符合撤并要求、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能撤并。

《意见》提出科学设置学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构建家校共育机制,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并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软硬件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好的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意见》指出,要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并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对不符合撤并要求、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能撤并。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要以保障农村学生就学权益、让农村学生享受良好义务教育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不增加群众就学负担,既要防止强制撤并学校,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通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等方式,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享受良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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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杰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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