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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融湘爱·湖南行动|@农民工 ,权益维护工会一直在你身边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李丽 2020-08-27 15: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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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农民工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生力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即日起,红网推出《湘融湘爱·湖南行动》专栏,围绕农民工职业安全保障、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农民工技能培训、农民工就业创业、农民工市民化融合等话题,营造重视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

红网时刻记者 潘锦 长沙报道

工会是职工的“娘家”,在农民工权益维护路上,从来不缺少工会人忙碌的身影。

今年1月14日,561名湘籍在粤农民工乘坐G6152“工会平安返乡号”专列平安返乡。在高铁上,湖南省总工会工作组为他们送上食品、春联、围巾、普法宣传书刊等春节礼包。依托12351热线等,及时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信息,通过省总督办、法律援助等方式,及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

“请帮我们讨回血汗钱”

时间虽过去好几个月了,但李长均等农民工谈起在永顺农网改造工程中务工后被欠薪的过程,仍然激动不已。

从2015年开始,国网永顺供电公司实施农网改造工程,此后由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湖南鹏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下简称鹏泰公司)承建了永顺县部分农网改造工程,鹏泰公司随后委派刘石泉为该工程项目经理,莫洪林、张强分别为部分工程的施工队长。

2016年8月初,李长均经人介绍到永顺县三家田村农网改造工地务工,具体工作是立电杆,工地负责人就是莫洪林和张强。根据李长均与莫洪林的约定,李长均提供劳务,莫洪林负责线路改造的各项材料。

三家田村的电杆立好后,李长均及其他农民工又随张强到砂坝镇中立村继续立电杆。2017年3月下旬,中立村的立电杆工作全部完成。

施工期间,莫洪林和张强分别向李长均等农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资,但工作全部完成后,两人都没有给李长均等农民工支付剩余工资。 一直等到2017年9月,还没拿到剩余工资的李长均等人找到了莫洪林和张强,两人分别就所欠的10000元工资和76000元工资出具欠条。随后,鹏泰公司及项目部经理刘石泉也分别出具了证明,确认了这两笔欠薪。

尽管欠条写了,鹏泰公司也确认了,但每一次李长均讨要欠薪时,双方总是相互推诿:莫洪林推说鹏泰公司没有付款,因而无力支付;鹏泰公司则以李长均是和莫洪林签订的合同为由,让莫洪林等支付工资。李长均等农民工被逼无奈,写信向省总工会求助。

“我们的工资一年零八个月讨薪未果,想通过法院起诉,又苦于没钱请律师……”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收到李长均等农民工求助信后,随即通过省电力工会,向国网永顺供电公司了解了相关情况。

考虑到李长均是常德人,于是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发函给常德市总工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民生民本,事关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常德市总工会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年后,这起欠薪案经省总工会指派并协调,在常德市总、娄底市总、永顺县总的支持下,在常德市总法援律师的奔走下,经永顺县人民法院判决,于2019年8月得到了解决,农民工李长均等8名农民工已经拿到了被拖欠了两年的、共计86000元的工资。

“感谢‘娘家人’为我们做主”

近年来,像李长均这样的农民工欠薪案在湖南各级工会援助下解决的,并非个例。

“要不是工会干部对我爸爸的帮助,这起工伤赔偿案还不知道何时能够得到解决。”2019年8月18日,株洲县太湖乡太湖村农民工兰建国的女儿兰靖说起父亲的工伤赔偿案时,对株洲市总工会干部充满了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2016年6月11日上午,入职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不到3个月的空调安装工兰建国像往常一样,与公司同事谭勇军一起到市天元区某小区一用户家里安装空调。兰建国在安装空调时,不慎从4楼坠落,致严重摔伤。

受伤后的兰建国被迅速送往株洲市中心医院救治。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情况后,将其送进医院,进行了积极抢救和治疗,并为其支付了住院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福利、护理费等近90万元。

2016年3月15日,兰建国与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聘人员劳动合同书》,其工作岗位是空调安装。因此,他按照工伤申报流程进行了工伤申报。株洲市人社局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经株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兰建国被鉴定为伤残一级。

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兰建国工伤赔偿一事一拖就是3年。

2019年5月,兰建国寻求工会帮助其维权。株洲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曾文是此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的兼职首席仲裁员。他在庭外积极为兰建国工伤赔偿案奔走。“虽然兰建国在安全方面有过失,但我们根据工伤中劳动无过错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曾文说。

2019年6月,兰建国工伤赔偿案在株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

经多次调解。兰建国的委托人向仲裁庭提交了视频和重新计算出的赔偿金额。经仲裁员曾文的协调,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上认可了兰建国的近百万元赔偿金额要求和支付方式,并约定2019年8月1日全部赔偿款支付到账。由于双方沟通良好,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中旬就提前把全部赔偿款支付到兰建国的账户。至此,历时3年的工伤赔偿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50岁的粟明波是湘潭雨湖区鹤岭镇跃进村村民,2008年3月,他入职桂林市桂林米粉大王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公司旺角分公司(以下简称“桂林米粉湘潭公司”),负责电力检修工作。

2018年4月24日,粟明波一如既往地前往基建营步步高楼上的门店上班,竟发现商场停止给门店供应水、电,这时他才知道,门店因经营不善突然闭店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粟明波和同事一起找公司了解情况。

“之前我们没有听到任何消息,事后突然给了我一个调令。”粟明波介绍,自己在公司工作了11年,4月25日公司突然来了一纸调令,说因公司经营困难,他被调到广西桂林市味香馆店工作。除了补发3、4月的工资之外,这就是事发后公司给粟明波的唯一说法。

粟明波等人在公司负责人始终不露面的情况下,想到了职工的“娘家人”——工会,他们于2018年5月18日来到湘潭市总工会求助。

5月23日,湘潭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决定予以免费法律援助,并委托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智高为他们维权。

8月20日,粟明波等人正式向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桂林米粉湘潭公司。11月28日,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粟明波等7人成功争取到了包括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总金额为228973元,金额最大的个人达到43847元。

“我们之前都不敢抱有希望,真是感谢‘娘家人’为我们做主。”粟明波激动地说。

湘潭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人介绍,职工遭遇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可以向全市各级工会求助。各级工会将与用人单位或公司工会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指导职工使用法律武器维权。

对于困难职工,各级总工会还将给予免费法律援助。为了更好地帮助职工,每周五,湘潭市总工会都邀请了律师在维权帮扶中心坐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办理粟明波等人案件的律师尹智高提醒,如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法定时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保留存在劳动关系、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加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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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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