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4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王晶晶)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胡某祥等4人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罚金2万元,退缴犯罪所得6000元上缴国库。宣判后,4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会上诉。该案系资兴法院宣判的“六清”行动最后一件涉黑涉恶案件,至此,资兴法院“六清”行动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如期实现了扫黑除恶“案件清结”目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兴法院紧盯目标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工作联动,集中力量攻坚,坚决“亮剑”黑恶势力,有力打击黑恶犯罪:审结涉黑案件2件17人,涉恶案件17件5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14人,最高判处20年有期徒刑,累计判处财产刑181.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94万余元。
下阶段,资兴法院将慎终如始,稳步推进“六清”行动,坚持到底,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继续提升审执质效,依法公正严惩犯罪;强化执行联动,有效有力 “打财断血”;完善管理机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查补漏洞、整章建制;加大法治宣传,强化威慑力度,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王晶晶
编辑: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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