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分会场。
红网时刻株洲10月15日讯(通讯员 罗兰)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会上对获评单位进行了表彰,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刑事执行检察院”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历经逐级选拔、组织考察、考核筛选和公示等程序,在全国3180个基层检察院中,200个检察院脱颖而出。其中,全国共3个刑事执行检察院获评。
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是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派出院,履行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职能。2016年以来,全体干警忠实履职,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获评“全国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三等功2次、集体嘉奖1次,获评全国优秀案件5件,多篇工作经验材料和调研论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刊发推介,在业务工作考核中始终位居全省最前列。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子明表示,此次获评全国先进检察院是对过去5年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希望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将荣誉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 、更强能力,不断做优做强株洲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罗兰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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