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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收款码误入陷阱 22岁小伙主动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彭欢 赵盼红 许又林 编辑:康晓乔 2020-10-21 16: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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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

红网时刻10月21日讯(通讯员 彭欢 赵盼红 许又林)“诚聘网上兼职,只需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动动手指头,在家就可以获得不菲报酬。”近日,湖南省新晃县一名22岁的男子张某因一时被金钱蒙蔽双眼,轻信他人,以出租微信收款码的方式,帮助他人走流水账洗钱7万多元后,在家人的陪同下,于10月20日主动到怀化铁路公安处新晃西站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男子张某交代,2019年11月份,在工地打工的他觉得手头紧不宽裕,开始四处打听赚钱的办法。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结识了一名微信网友,该网友推荐他可以微信刷流水做兼职,高收益无风险,只需要提供微信收款码,待有人转账过来后提现到支付宝,然后通过支付宝转到此网友账户后即可获取每一笔转账的1%作为佣金,多劳多得轻轻松松赚快钱。

听完后,张某心动不已,立即出租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做兼职。一段时间后,他因多次完成转账任务如愿以偿得到了800元的佣金,尝到甜头后的他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甚至当起了“兼职代理”,开始伸手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征收”微信、支付宝收款码。沉浸在喜悦中的他殊不知自己出租的收款码已被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作为洗钱工具用来转移非法资金,而他正一步一步坠入犯罪深渊。幸亏家人及时发现,在耐心的劝说下,他幡然醒悟,主动来到怀化铁路公安处新晃西站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张某已被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面对 “出租收款码”“有偿借用微信号”“租售身份证”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诈骗、洗钱套路,请务必提高警惕,不听、不租、不借、不存贪婪之心,避免被他人用作违法犯罪行为,沦为违法犯罪的“背锅侠”。

来源:红网

作者:彭欢 赵盼红 许又林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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