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县市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社保标准看这里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桐 编辑:彭笑予 2020-12-25 12:33:51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2月25日讯(记者 孙雨桐)随着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的到来,不少市民关心的“双保”大事——医保和社保成为热议话题。近期,有市民向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留言咨询医保、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经转办后,长沙县医保局、人社局进行了在线解答。

“个人缴纳医保与企业单位缴纳医保、养老保险的报销标准是一样的吗?”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网友提问,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两个群体,在社保计发和医保报销方面的标准是否一致。

“目前我省统一执行《湖南省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长沙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两个参保群体,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完全相同。长沙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回应留言表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与职工参保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是一致的,市民可放心办理相关业务。

2021年度长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已经启动,长沙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此次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提高,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为280元/人/年。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桐

编辑:彭笑予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12/25/875347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