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教育课现场。
红网时刻3月12日讯(通讯员 蒋佰平 肖甲英 肖攀林)3月11日上午,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尊永以《浅谈受贿罪的理解和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以近年来发生在绥宁的系列贪腐案件为视角》为专题,并结合自身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心得体会,在县民族酒店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警示课以案为鉴触及灵魂、以案促改警钟长鸣,特别是以近年来发生在绥宁县的贪污受贿案件为视角,生动地讲述了什么是受贿、新形势下受贿罪的新犯罪形式、受贿罪的司法认定、受贿罪的定罪及量刑等问题。
警示课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给在场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带来了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纪律无情,法律带电”“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深刻道理,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堂警示课有效地促使全县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落实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净化绥宁政治生态。
来源:红网
作者:蒋佰平 肖甲英 肖攀林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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