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融媒4月13日讯(记者:肖昕翔 通讯员:吕晨)4月9日22时许,高警局湘西支队凤凰大队在凤凰收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台牌号为粤BG0B53的小车驾驶员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随即民警对其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刘某有驾驶证,但因处理违法而超分被扣留,即在其重新学习完毕、领回驾驶证之前,均不得再驾驶机动车。当日是刘某携妻子到凤凰来玩,到晚上赶回家,妻子开到加油站以后觉得累了开不动,故而让刘某驾车。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释法明理。刘某因实施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肖昕翔 通讯员:吕晨
编辑:王炜如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