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4日讯(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刘孟娟)4月12日,宁远县公安局在市局网技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将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李某某(男,33岁,宁远县人)行政拘留。
4月8日,县公安局接到宁远县第三中学报警:有人在网上发布三中学生打群架的造谣视频,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让学生家长产生恐慌。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查,4月7日22时许,李某某在网络上看到一段多名青少年打架斗殴的视频,于是虚构事实在视频上添加“宁远县这帮三中学生蛮牛X啊”的文字,通过其本人抖音号发布了带有文字的视频,同时将该视频发布至微信群内引起大量转发。
经询问,李某某如实供认了自己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群众切勿通过网络或社交软件发布或传播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更不要故意捏造,传播谣言,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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