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嘉纪轩 嘉禾县报道
“2月18日,嘉禾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李某某中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开会。”“4月9日,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月22日晚,嘉禾县民政局干部、玉洞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司法鉴定,血液乙醇含量超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4月20日,郴州市嘉禾县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通报了数起酒驾醉驾案例,持续释放了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嘉禾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亮剑”,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推动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为常态长效严查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嘉禾县纪委监委将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纳入2021年县纪委全会重要内容。立足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工作协调,联合公安交警经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郴州市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黄涉赌涉毒及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党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排查、移交和处置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重点查处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2021年1月至4月中旬,嘉禾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50件。嘉禾县纪委监委将查处的多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通报形式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印发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还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曝光,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此外,嘉禾县纪委监委还精心筛选近两年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编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通过以案说纪,从而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触犯党纪国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对这种行为的不姑息、零容忍的通报曝光,不仅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知错’,更重要的是提醒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嘉禾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道。
来源:红网
作者:嘉纪轩
编辑:杨雁霞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