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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变良田!凤凰检察公益诉讼坚守耕地红线 修复被破坏26亩农田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姗 谢刚 编辑:王炜如 2021-04-26 1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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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融媒4月26日讯(通讯员:贺姗 谢刚)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农用地不仅承载着农业生产的基本功能,还有水土涵养、气候调节、农耕景观等生态功能,更是“山水林田湖草”整个生态系统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我国对永久性基本农田有特殊的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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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凤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林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及时将线索移送至第二检察部。第二检察部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审查,并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查,违法行为人林某某等人将建筑工程渣土违法倒入基本农田内,致使凤凰县某些乡镇的基本农田失去耕作条件,严重破坏基本农田的功能和地貌,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凤凰县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期间多次联合凤凰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研讨土地修复的责任承担和具体事项。最终,12名违法行为人自愿承担土地修复责任,并筹集80余万元用于对被破坏的26.1亩农用地进行生态修复。有力地打击了破坏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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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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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后

日前,违法行为人向凤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复垦验收。4月20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行对复垦土地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随后在召开的土地复垦验收会议中明确,整改情况合格,但相关部门仍需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进后续补植复绿等情况,确保整改效果。

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对推动农业生产科学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凤凰县检察院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来源:凤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姗 谢刚

编辑:王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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