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大厅设在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A座409室。
红网时刻记者 何青 通讯员 黄程 长沙报道
5月2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长沙市在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迈出坚实一步。该方案明确了自6月1日起,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
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最大的变化是什么?长沙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上有哪些特色举措?红网时刻记者采访了长沙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张智表示,“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实现了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旨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障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问: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2018 年以来,长沙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和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占全省各地州市案件总数的33%,其中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年均办案1000余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长沙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8日出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全文共四部分,分为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其中改革措施部分,分为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等6个方面共15点。
问: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是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即“县级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
之前行政复议体制是以“块块管辖为主,条条管辖为辅”选择管辖模式,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这种条块结合的体制导致行政复议职责分散、案件分布不均衡,人民群众“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情况时有发生。且不同的复议机关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亦存在同案不同判等问题。
改革后,此类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这既统一了案件裁判标准,也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避免了改革前出现的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以及复议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
《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自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区县(市)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问:长沙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上有哪些特色举措?
答:(一)构建便民利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复议专栏,畅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政府所在地或就近地段的政务中心、接访中心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疏导点或者受理窗口,方便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在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案前调解、文书送达等便民服务;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大力推进“阳光复议”等。6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大厅(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A座409室)以及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D09行政复议申请窗口将正式面向老百姓提供服务。
(二)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对当事人自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及时开展调解、和解工作,从源头上解决行政争议。探索建立被申请人行政负责人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环节。
(三)保障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为保障行政复议办案的公正性,复议案件审理中要严格审查标准,综合运用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和抄告制度,健全法治考核机制等措施予以保障,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来源:红网
作者:何青 黄程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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