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6月23日讯(记者肖帅 通讯员 邓彪)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湖南省公安厅建党10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有关部署的工作要求,创造建党100周年大庆期间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今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李柱、高警局办公室主任王高鹏通报相关情况。
为建党100周年大庆,全省各级交警部门正全面加强管控
为切实强化建党10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建党10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将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为主阵地,调整勤务模式,突出夜间勤务管控,重点查处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上门对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警示提醒,督促整改车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以及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满分未学习等问题;对高速公路、国省主干道及城市快速路,一律停止非抢险性路面施工审批;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路段,督促相关部门立即予以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落实重点车辆历史静态违法清零,对实时动态违法“零容忍”,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以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力加强对辖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学校、集贸市场、红白喜事现场等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对发现严重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整改的,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款立案查处。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发生伤亡3人以上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和倒查问责。
全省高速交警部门将每日开展重点违法“夜查”行动,依法查处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违规运输危险货物、客危车辆违规运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肇事致祸。严格实施客危车辆延时限行禁行,全省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禁行时段由原来的02:00—05:00调整为00:00—05:00,危化品运输车高速公路禁行时段由原来的00:00—06:00调整为22:00至次日06:00。加强夜间“防疲劳”宣传提示,在疲劳驾驶易发、车辆分合流路段增加声光电装备设施应用,增加警示提示效果,有效防范、干预疲劳驾驶行为。
全省已开展2000余场法律教育宣讲活动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1997年《刑法》作了重要修改补充,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罪名主要包括妨害安全驾驶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袭警罪。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于4月份下发《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部署为期3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全省各地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等环节,通过开展行业学习教育、发动融媒宣传、开展“五进”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公益宣传等多种方式全面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交通安全的条文宣传贯彻工作。期间共组织开展企业普法学习教育活动800余场,在本级媒体发布普法新闻稿件共260余条,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相关法律教育宣讲活动2000余场,各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全省共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和电子显示屏等10000余处,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万份,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在交通运输行业及相关生产环节形成良好反响,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持续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条文)系列宣传贯彻工作,在重点行业、生产运输重点环节形成法律震慑,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在此提示:行业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履职,强化对生产运输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及时整改风险隐患;从业人员应严格依法开展生产作业,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为;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或检举交通运输行业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抵制交通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来源:红网
作者:肖帅 邓彪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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