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10日讯(通讯员 赵娟 记者 宋美君)“幸亏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完成补植复绿,不然,我们这里非法开采锰矿导致大面积呈现黑、灰、泥黄色块的‘伤疤’一时难以消除。现在绿山环绕,精小花海镶嵌其中,人居环境好多了!”日前,耒阳市检察院会同市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再次来到仁义镇沿江村彭家湾展开生态修复 “回头看”, 锰矿区域的卫星影像也显示绿色成为其主色调,当地干部群众为“青山回归”拍手叫好。
彭家湾补植复绿是耒阳以“检察蓝”链式守护“生态绿” 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耒阳市检察院实行“刑事追究+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生态检察模式,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案件中实行“链式”追责,不仅追究违法行为带来的直接环境损失,对其造成的次生损失同样要进行追究,要求其承担生态修复和次生损失责任,让生态破坏者变成环境修复者,以“补植复绿”的方法解决“没钱种”“没人种”等难题,力促被破坏的环境恢复到原有的自然风貌和勃勃生机。
同时,为确保做到“一个案,一片林”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耒阳市检察院对此类案件所涉及的“补植复绿”林地进行“回头看”、常态化跟踪,使得“补植复绿”计划落地、落细、落精。截至11月10日,该院通过不断强化“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双监督模式,实施“建议书+判决书”双效果追踪,共补植复绿林地516亩,其中补植有关损毁国有林地413.5亩,修复集体生态公益林98.3亩,复绿其它复垦林(耕)地4.5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损失11.35万元,督促收回国有资产40万元,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2家。
耒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肖也邦表示,“补植复绿”不是简单地将法条套在被告人身上,更重要的是希望借此告诫社会大众,切实把惩罚犯罪、修复生态、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刑事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同时,以公益诉讼促进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推动检察建议书、判决书、承诺书等文书执行到位见效,积极营造护林爱绿的良好氛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赵娟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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