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6日讯(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杨海祥)9月26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从法律层面上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给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立法防御气象灾害十分应景,因为当下湖南正遭遇一场已持续2个多月的干旱。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8日以来,湖南平均降雨量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少,平均气温居历史同期第1高位。截至昨天(25日),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达到中旱以上等级,90个县市区达到特旱等级。预计未来一周省内降水偏少,10月2日前干旱持续发展。
省气象局负责人介绍,湖南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危害重,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重发。湖南先后经历的2006年“碧利斯”台风、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2013年特大干旱、2017年超强暴雨洪涝和今年的极端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给湖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推动解决湖南气象灾害防御中的实际问题,从法律层面上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给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急需加快制定本条例。
防御气象灾害,风险预防很重要。《条例(草案)》坚持“以防为主”,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普查,并根据气象灾害普查结果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针对湖南发生频率高、危害大的暴雨灾害、农业气象灾害和雷电灾害,规定预防措施,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明确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义务。
在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依法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针对台风、大风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和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作出了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气象灾害防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今年发生的特大旱情,对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村人畜饮水造成了很大影响,亟需从立法层面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同时提出了加强湖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杨海祥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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