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8日讯(记者 贺露燕)近日,长沙一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求助。该网友与男友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了整整四年,却始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今双方关系破裂,因彩礼、车辆、借款等多项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她不知道该如何厘清权责、依法维权。
据网友介绍,同居初期,男方给付14.8万元彩礼及价值一两万元的金器;女方母亲回礼10.08万元,这笔钱后来被男方拿去买了车。婚礼当晚,男方又以还债为由,从她手里拿走了47480元的婚礼红包。同居四年间,男方还先后向她母亲和妹妹借了共计43500元。如今双方即将分开,当事人希望厘清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针对这起典型的未婚同居财产纠纷,北京恒都(长沙)律师事务所胡轶之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对大众普遍困惑的同居财产认定、彩礼返还、借贷追偿等问题作出解答。
未领证长期同居 彩礼一般不支持全额返还
不少群众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没有领证,分手就必须全额退还彩礼。对此,胡轶之律师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时长、彩礼实际用途、当地婚嫁习俗等因素,酌情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并非一律全额返还。
具体到该网友的情况,两人已经稳定同居了四年,彩礼、金器已实际用于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回礼购车、婚礼红包 可按性质分别确权追偿
关于女方母亲赠与的10.08万元回礼钱款,属于亲属赠与的专项财产,后续用于购置车辆,双方可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割,由取得车辆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折价补偿。
而婚礼当晚被男方取走的47480元红包,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该笔款项用于替男方偿还债务,不存在无偿赠与的意思表示,分手后当事人可依法主张全额追回。
亲属借款属于独立借贷关系 可单独起诉追偿
同居期间产生的亲友借款,在法律上与同居财产分割属于两类独立纠纷。男方向女方母亲、妹妹借款43500元,双方形成真实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
律师表示,只要债权人能够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款凭证等完整证据,证实借贷事实真实存在,即可单独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全额偿还借款,也可根据案件情况申请合并审理。
律师提醒:同居无法律婚姻身份 财产维权全凭证据
胡轶之律师提醒,未婚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双方不产生夫妻法定权利义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债务承担、钱款性质认定,均依赖证据支撑。民众在同居生活期间,应妥善保管转账记录、出资凭证、聊天记录、借条等材料,发生财产争议时,可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维权,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权益受损。

来源:红网
作者:贺露燕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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