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山县检察院:补植复绿,让“毁林人”成了“植树人”

来源:红网 作者:肖科能 曹文斌 编辑:王新凤 2023-06-06 17:49:4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衡阳6月6日讯(通讯员 肖科能 曹文斌)“看到光秃秃的山生长出嫩芽来了,我们感到非常开心,真心感谢检察机关让这片土地重获生机!”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衡山县检察院在对一起督促林地生态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时,村民们纷纷点赞。

图片11.marked.png

承办检察官阳新宇与村干部谈话。

2022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来到责任田里,见杂草较多便决定用焚烧的办法除草,因疏忽大意,在部分杂草未燃尽的情况下离开责任田回到家中,最终引发山火,致使公益林大量烧毁,经鉴定,刘某某导致公益林烧毁面积共计86.3亩。

通过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刘某某自愿对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进行补救,采取“以劳代偿+补植复绿”的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最大化修复。

为切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衡山县检察院常态化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多次前往查看了刘某某原失火现场查看补植复绿和林木养护的情况,并使用无人机现场勘测林地生态环境修复情况,确保涉案公益林的生态修复发挥实效。

目前,该被毁林地已栽植树苗,逐步复绿焕发生机。考虑到林地生长需要时间,衡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对补植复绿情况继续进行监督,确保整补植复绿落实到位。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是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在。接下来,衡山县检察院将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彰显不负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衡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肖科能 曹文斌

编辑:王新凤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646740/98/1273297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