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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专访丨左宏:要像保护国有产权一样保护民营企业产权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肖拓 2023-07-22 2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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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一级调研员左宏。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长沙报道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无论“中共中央 国务院”所代表的顶层设计,还是“民营经济”本身的重要性和话题度,都足以说明它的重量级。要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文件中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又回应了怎样的关切?具体到湖南,可以着重多做些什么?对此,红网时刻新闻记者专访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一级调研员左宏。

记者:此次中央高规格出台政策,首次将民营经济定位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给予了民营经济很高的地位。对于这两“高”,您如何看待?

左宏: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释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是再次确认“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定下了“总基调”,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湖南2022年的数据可以发现,湖南民营经济发展格局从“65789”攀升至“76999”,即湖南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70%以上的GDP、60%以上的税收、90%以上的新增城镇劳动力就业、9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90%以上的新增企业数量,彰显出民营经济已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已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切切实实地承担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的职能。

记者:这次出台的“民营经济31条”中,您最关注的是哪一点?为什么?

左宏:我最关注的是“第十条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有恒产者有恒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实践中,由于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歧视民营企业和漠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的现象也还存在。这不仅侵害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还导致实践中一些民营企业家出现了所谓的“躺平”现象,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没有强有力的产权保护,就很难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像保护国有产权一样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只有对产权进行有效界定和有效保护,民营经济才可能有稳定性的预期,才有可能进行长期投资。

记者:有一种观点说这次的31条包罗万象,覆盖了当前民营企业所有的关切,您是不是认同?有没有什么点是这31条里有所忽视的?

左宏:我觉得,希望通过一个文件、通过这31条来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么一个前所未有的高规格的文件,来从顶层设计上、从根本理念上、从核心措施上确认民营经济的地位,也就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这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将中央的立场毫不含糊、极其坚定地表明出来,消除所有模棱两可的思潮,以此来营造出一个尊重、爱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以此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记者:湖南民营经济作出了很多贡献,为了让他们做得更大更优更强,湖南在落实31条方面,可以着重多做些什么?

左宏:第一,学深悟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

第二,出台细则。这是一个相对宏观的文件,要尽快出台与湖南本身情况相适应的细则,形成一个有湖南特色的文件。

第三,强化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切实把这个文件落到实处。

第四,学习浙江。浙江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主政期间就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八八战略”,很多做法都值得湖南学习,特别是他们怎么形成尊重企业家、培育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氛围,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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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先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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