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谭苏昕 长沙报道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后,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学者关注哪些方面?提出哪些建议?对此,红网记者采访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继峰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继峰教授。
“我最关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投资方面的开放性问题,以及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能否被平等对待。”在刘继峰看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竞争中性,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在政策执行与落地过程中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例如,中国民营火箭上天,是极具国际影响力的突破。”刘继峰也很关注第十八条“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他希望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刘继峰建议落实《意见》要分行业、分类别,例如第十六条“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他建议在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对有关键技术的、能发挥带动作用的企业,需要大力扶持。尤其是高科技行业,在起步阶段较为艰难,类别化加大投入可以有效加速其发展。
“这次来长沙,我发现晚上11点城区仍然车水马龙,亲身感受到了湖南民营经济的活力很不错。”刘继峰说,在复杂国际形势下,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投资、生产、消费,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他进一步补充,“在税收贡献上,中小企业也功不可没,尤其是鼓励一些高新科技企业发展更出色,源头活水自然就来了。”
来源:红网
作者:谭苏昕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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