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3日讯 (记者 陈彦兵) 老年人能享受到哪些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一张清单看得明明白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
养老服务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养老服务,另一部分是非基本养老服务。非基本养老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意见》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占全国总人口19.8%,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亿,占全国总人口14.9%,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但基本养老服务依然是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弱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其基本概念和服务对象、内容、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有待进一步细化。
《意见》在中央文件中首次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了对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首次发布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面向多类老年人,并分别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归纳,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下。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由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提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省级政府应当对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其清单应当包含《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围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分别是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通过梳理发现,这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不少热点需求作了回应。
比如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方面,《意见》要求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定完善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推动在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方面,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在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方面,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含光荣院)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在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方面,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文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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