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邱梦丹。
红网时刻新闻1月26日讯(记者 郭薇灿 摄影 陈杰)“政府工作报告中浓浓的民本情怀催人奋进。作为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的委员,深感责任重大。我将与全省57.6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专职工作者一道,把人民群众想的事,变成我们要干的事,把我们在干的事,变成人民群众支持的事。”1月26日,省政协委员,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邱梦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此次两会,她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围》的提案。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是一项救死扶伤、拯救生命、传递人间大爱的爱心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邱梦丹介绍,目前,我国约有400万名血液病患者,仅白血病患者每年新增4万人左右,主要发病年龄在30岁以下,儿童占50%以上,他们饱受病痛折磨、挣扎在死亡边缘,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很大的负担和不幸。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是目前最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法。此外,许多恶性肿瘤和遗传性疾病,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可通过此方法获得治愈。中华骨髓库虽然有300多万人份的库容量,但仍然无法满足临床患者的需要,很多血液病患者因缺乏相匹配的造血干细胞,无法进行移植而失去生命。
目前,湖南省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志愿者入库数达18万人份,居全国第二位,累计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161例,居全国第五位。“这些来自工人、农民、军人、大学生、医生、记者等各行各业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在没有法律义务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在他人命悬一线、急需救助的生死时刻,挺身而出,不求回报。他们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们的行为是新时代见义勇为的生动诠释,契合‘见义勇为’内涵。”邱梦丹认为,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行为是挽救生命、彰显人间大爱的崇高义举,是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而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实施的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因此,为助力“健康中国”、文明湖南建设,鼓励和动员更多志愿者参与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事业中来,邱梦丹建议参照江西、湖北、山东等省做法,在牵头修订《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时,推动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可视情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范围”等的相关内容写入条例中。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开展评选活动,并给予社会反响好、事迹突出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捐献者与受捐者存在亲缘关系、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的,不在此表彰范围之内。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陈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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