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石红。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张艺凡 摄影 杨抒怀 李丹 长沙报道
“民营经济要发展壮大,离不开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湖南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石红在参加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时表示,2023年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湖南《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涉民企的高含金量政策相继出台,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提供了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
必须强调的是,省检察院、省高院等司法职能部门在法律框架下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全省有力推动了法律实施效果转化为市场制度红利,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虽然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在得到持续优化,但石红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包括:民营企业维权难、“少捕慎诉慎押”落实难、行政执法不规范和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待提升四个方面。
“很多涉企投诉工作部门收到民营企业的维权诉求,只能按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缺乏问责监督制约手段。有的地方存在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等。”石红介绍,较多企业反映以罚代管、只罚不管、重惩罚轻监管,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比较突出。
除此之外,部分行政机关参与的积极性不足,难以形成企业合规改革合力;现有合规流程未对涉案企业规模和案情大小做针对性区分,容易加重中小微企业负担;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成员专业范围不能满足评估的专业需求。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培育稳健法治生态土壤,需要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通力配合。”石红认为。
为此,她建议,一方面要进一步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同时,进一步抓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如以立法形式明确健全省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和诉求办理的反馈机制,细化各涉企投诉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厘清涉企投诉工作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接诉范围存在争议的局面。”石红建议,要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修订出台《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做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要强化行刑衔接。选择有行政执法背景的人员参与第三方评估监督小组,增强合规计划制定和执行的专业性,积极促成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合规互认’。积极探索‘简式合规’改革。在保证合规计划制定、实施、验收评估等基本环节的同时,简化合规审查、评估、监管等程序,降低小微企业合规成本。”石红说。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张艺凡 杨抒怀 李丹
编辑: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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