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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给钱删帖!”公众号运营人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罗亚莹 杨剑炜 编辑:李意一 2024-04-18 16:54:2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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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罗亚莹 杨剑炜 长沙报道

先“爆黑料”,对方找上门来再“有偿删帖”,某微信公众号运营人王某本以为自己做的是“厚黑生意经”,直到背上犯罪案底才悔不当初。

“有人出1万元,让我在公众号曝光你们公司的负面。”

2023年3月,吴某突然接到了久未联系的微信好友王某发来的几条消息。他定睛一看,竟是一篇刚发出的“曝光文章”,主角正是自己负责湖南区域代理的A公司。浏览时,文章已有了数千的阅读量,且还在继续增长。

王某告诉吴某,现在网上有人出1万元,让他在所持有的微信公众号内发布涉及A公司负面信息的文章。

吴某认为文章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为避免影响进一步扩大,要求王某删除该文章。而王某称要支付1万元,无奈之下,吴某只得表示同意,王某便将文章删除。

但因吴某未按时支付,王某再次将该文章上传至公众号内。A公司董事长刘某也联系上王某,要求删除文章,王某坚持表示“1万元,给钱删帖!”于是吴某被迫向王某银行账户支付了1万元,王某遂将该文章删除。

为规避法律风险,王某还特意让吴某在转账时备注“商务合作”。

后经调查发现,王某口中“有客户出价1万元要求发布A公司的负面文章”的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发布负面文章仅是为了自身公众号吸引流量、涨粉,以及诱导被害人付费删除文章。

2023年8月2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投案,到案后主动退缴了非法所得1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宁乡市检察院认为王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于同年10月对其提起公诉。

经审理,宁乡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王某以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行为同样受法律的监管和保护,“网络水军”们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从事“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刷量控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互联网生态环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无论是自媒体人还是广大网民朋友,在享受“网上冲浪”的同时,也要明辨是非,守住法律的底线。公司或个人在面对“网络黑手”造谣诽谤或恶意散播负面信息时,也应当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罗亚莹 杨剑炜

编辑:李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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