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记者 吴公然) 通过!11月29日上午,随着主持人的宣布,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永州市候鸟保护若干规定》,这意味着“千年鸟道”有了法治保障。
候鸟迁徙是长途跋涉,山谷和坳口地带因南北气流温差或昼夜温差而产生逆温现象,易形成上升气流,可以帮助候鸟节省体力。这样的通道,往往被称为“鸟道”。
蓝山县的南风坳、道县桥头林场等地,由于特殊的地理地形,在候鸟迁徙期“空中航线”繁忙,永州的“千年鸟道”之名由此而来。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鸣禽、鸻鹬、猛禽、雁鸭、鹈形目等数百万余只各类候鸟过境。
候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的客观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被称为环境变化的“指示剂”。过境候鸟增多,说明生态环境向好。因此,候鸟保护事关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对生态文明和全域美丽永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高度重视候鸟保护。
9月14日,湖南省发布第4号总林长令——《关于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的令》,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省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候鸟迁飞、越冬安全。
10月11日,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五省(区)候鸟迁飞通道跨区域联合保护行动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启动,五省(区)林业局共同签署候鸟迁飞通道跨区域联合保护行动备忘录,提升候鸟迁飞跨区域协同保护能力,共同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
依法开展候鸟保护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候鸟保护重要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本次立法突出明确候鸟保护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候鸟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强化保护举措,严明惩戒措施,推动形成候鸟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为弘扬自然和谐生态文化、建设候鸟友好城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提供支撑,助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规定》共十一条,主要包括机制体制、保护措施、疫病监测和收容救护、生态观鸟活动、禁止行为、保护权利和义务、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内容。
其中,恶意驱赶或者实施其他严重干扰候鸟正常迁飞、栖息行为的,擅自占用、移动候鸟保护设备设施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 吴公然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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