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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车位加装充电桩被拒 法院:物业应积极协助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李赛凤 王睿昕 编辑:张俊 2024-12-10 19: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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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2月10日讯(记者 肖依诺 视频 李赛凤 实习生 王睿昕)记者10日从长沙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车的普及,业主在小区车位加装充电桩的需求增多,由此滋生出了一系列物业纠纷。

针对此类纠纷,法院一般如何处理?长沙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常晓华指出,“业主申请在自购车位上为新能源车辆安装充电桩,在不影响小区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应提供必要协助义务。”

张先生是某小区业主,他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车位使用协议书》,取得该小区某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现张先生申请在该车位安装充电桩,要求某物业公司依照电力公司规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并在安装过程中予以配合与协助。

然而,某物业公司拒开证明,称安装充电桩需要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并且安装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首先,新能源汽车对于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安装充电桩能有效发挥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价值,物业公司应当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其次,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某物业公司对案涉小区的车辆停放等进行服务、维护、修缮与管理,为有需求的新能源车辆安装充电桩属于车辆停放服务范畴。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物业公司对个人用户在其固定车位加装充电基础设施应当予以支持与配合。业主为自购车位安装充电桩因布设电线等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为提升专有部分价值对公共部分的合理使用,其申请在该车位安装充电桩并不违反物权使用规定。某物业公司应当履行协助义务,保障充电桩的建设和投入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公司对业主安装充电桩亦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应及时督促业主整改,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用电等行为发生,以促使充电桩设施达到安全建设和安全使用的目的。

法官提醒,民法典首次将绿色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载入法律,发展新能源汽车既是绿色原则的实践,也是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为此,相关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助推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因此,业主如有安装充电桩的合理需求,物业公司不得任意拒绝,不得擅自私设“门槛”,而应积极协助,确保小区实现充电设施“安得起、用得上、放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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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依诺 李赛凤 王睿昕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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