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日讯(记者 刘容 通讯员 张涛)12月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通过的《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发布有关情况。
以“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为目标,《条例》构建独具湖南特色的开放路径:明确支持地方优势产业外向发展,培育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省级外贸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行特色化、差异化招商方式,鼓励湘商回归、校友回湘、湘智兴湘;鼓励以投资工程带动贸易、技术走出去,推动产业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开放是系统工程。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戴少一介绍,《条例》明确了要统筹开放与发展、改革、创新、安全的关系,从各方面构建了立体化的开放生态制度系统。
《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增强开放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明确容错机制,鼓励在法治框架内的原创性、差异性探索,打消改革创新顾虑。
聚焦内陆地区开放痛点难点,《条例》强调制度集成创新,针对经贸规则对接与标准制定、数据共享与跨境流动、出入境便利、信用保障、资金流动、涉外法治保障等关键领域,出台一系列衔接配套的制度举措,为内陆地区开放打通堵点,筑牢制度支撑。
《条例》还提倡包容审慎监管,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待遇与公平竞争权利,规范政府诚信履约行为;优化开放型经济工作相关政务服务效能,健全投诉机制,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响应、妥善解决。
为推动湖南企业更深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条例》明确政府与开发区职责,支持企业以多元方式境外布局,健全联络服务机制和商协会支撑机制。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园区,推动与省内跨境电商综试区联动,完善海外营销服务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对外投资安全风险分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指导企业防范风险,及时妥善处置境外突发事件。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张涛
编辑:黄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