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无证运输建筑垃圾,罚款1万元

2019-03-29 15:39:46 红网
作者:彭帅 蒋情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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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2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彭帅 通讯员 蒋情)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榔梨分局执法人员像往常一样进行夜间巡查,当他们巡查至榔梨街道黄兴大道与东升路交会处时,四台装载有建筑垃圾的重型自卸货车正快速驶过,恰好被执法队员逮个正着。

“当晚,该条线路并未有渣土车获得准运审批。”长沙县行政执法榔梨分局执法人员介绍,当时看到这四台货车的行驶路线就怀疑这伙人在非法运输,于是便快速将他们拦截下来,查看证照是否齐全。

“运输建筑垃圾需要有渣土准运证件,请您出示!”长沙县行政执法榔梨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四位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四名司机闪烁其辞,始终未能出示运输建筑垃圾所需要的相关证照。见状,执法人员迅速将四台重型自卸货车查扣,并进一步调查。

经查,执法人员发现,被查扣的湘A****6、湘A****3、湘A****1、湘A****7四台重型自卸货车,属于长沙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当日被查时,他们均未办理渣土准运手续,正准备将建筑垃圾运输到长沙县某地。

据悉,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局对此依法立案,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1日内改正,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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