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5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何伦波)红网时刻记者从4月23日上午永兴县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兴法院依法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15人,审结5件15人,结案率100%。永兴法院通过三项举措,强化审判职能,依法惩治黑恶犯罪。
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贵向媒体记者表示,永兴法院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办成铁案”的要求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永兴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对于黑恶势力头目及保护伞等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绝不手软,并严格把握缓免刑和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同时,充分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般参与者和其他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进行分化瓦解。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兴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