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餐厨生活垃圾混放,违法!

2019-07-17 15:19:01 红网
作者:陈妙琼 常成钢 编辑:吴思静
字号:

红网时刻7月1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常成钢)在长沙,“干湿分类为主、四分类为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正在有序推行,预计10月底前全市将实现所有社区和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长沙县坚持将宣传推广和执法督查结合起来,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便查处了一起餐厨垃圾与固体垃圾混合堆放案件。

当天,长沙县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在东九路检查时发现,在某公司大门东侧的员工食堂前,有大量的餐厨垃圾和一次性餐饮具等固体生活垃圾混合露天堆放在一起,现场虫蝇乱飞、臭气熏人。

执法人员立即找到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食堂人手不够本来就忙不过来,垃圾还要分类实在太麻烦,为图方便就将垃圾堆在这里了。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未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将餐厨垃圾和一次性餐饮具等固体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在一起的行为涉嫌违法。

根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垃圾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依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者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接下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