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0年度“两扶”对象资格申请启动

2020-01-15 11:28:47 红网
作者:陈盼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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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盼)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卫健局获悉,2020年度计生农村奖扶、特扶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在2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申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基本条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下简称“农村奖扶”)对象,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曾经生育(收养)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一)本人为农村居民;(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五)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下同)出生,年满60周岁。

资金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符合政策的农扶对象每人每年960元,直至亡故。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基本条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省曾经生育(收养)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合法夫妻:(一)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下同)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四)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资金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长沙县符合政策的特扶对象发放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每人每年12000元,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父母每人每年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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