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熊冰俏)2月6日,长沙县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建筑工地开工复工和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县域内各建筑工地开工复工和卫生防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开工复工。记者梳理《通知》有关要求发现,建筑工地开工复工前需做到以下7个重点:
重点一:履行“双报备”手续,严格疫情防控。
项目复工前,必须履行“双报备”手续,即就开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及来源地、工地外分散居住区域和卫生防疫方案向属地(社区)和县质安站进行报备,确保管住人员,防住疫情。
重点二:即时组织核查,强化服务保障。
经项目自查达到复工要求,且复工报备后,县住建局质安站将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申报项目,提速推进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服务保障,做到防疫情、抓复工“两手抓、两不误”。
重点三:突出服务指导,分类有序复工。
按照项目类别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三类项目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复工。对重大民生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要求责任主体单位积极主动筹备复工,住建部门为此类项目复工做好保障服务,推动项目开工复工;对重大产业项目提供复工指导,为落实好复工防疫条件做好服务;对开发建设等其他项目,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复工计划,住建部门做好指导把关工作。
重点四:健全防疫体系,落实卫生防控。
要求建设项目应成立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卫生防控措施。在人员健康管理、聚集活动、工地封闭管理、卫生防疫消毒、有害垃圾处置等作出明确的要求。
重点五:制订应急预案,防范疫情扩散。
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两人一天24小时驻守在工地,及时掌握建筑工人动态信息,做好排查与登记。对存在与新型肺炎确诊病人有过亲密接触的、被有关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的、有体温发热异常等三种情况,要立即报送信息,并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疫情扩散。
重点六:多种方式核查,优化办事流程。
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网络上传资料、微信视频点对点连线等方式履行“双报备”及复工报备等复工程序,住建部门采取实地监督检查和“不见面”网络预约核查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对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和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减少了见面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利疫情防控。
重点七:“六个一律”达标,保障安全生产。
建筑工地复工、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复工检查程序、现场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现场教育培训、卫生防疫情况全面开展复工检查等六个方面要全部达标;建设项目存在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未认真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文明施工不达标,未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不履行“双报备”手续,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不到位,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未落实防疫物资设施和清洁消毒措施、未开展卫生防疫安全交底和培训、人员健康动态台账不完善的一律不准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