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委组织部出台意见 激励基层党员干部在防疫一线担当作为

2020-02-07 15:44:26 红网
作者:王敏 王红波 王乐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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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2月7日讯(通讯员 王敏 王红波 王乐君)为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2月5日,娄底市双峰县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激励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十条意见》,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意见中明确,在疫情防控阻击一线根据需要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发展入党;党员干部亮身份,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评选一批“阻击疫情先进党组织”、“五好基层党组织”,对“阻击疫情优秀共产党员”“阻击疫情优秀干部”“阻击疫情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疫情防控阻击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设“共产党员先锋岗”;将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政治建设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职级晋升、及时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经受住严峻考验、做出重要贡献、得到群众公认的干部可火线提拔、破格提拔,是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是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及时记功奖励,优先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因疫情防控工作不能休假的按规定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工资报酬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落实;拨付党费80万元慰问一线党员干部、医务工作者、患病困难党员群众;开设阻击疫情优秀人物、事迹专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存在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情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建设考核直接评为“较差”和“不称职”等次,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述职考核时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党员在民主评议时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有上述情形的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做出相应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县委组织部还配套制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考察识别使用干部的具体举措,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评价导向、激励导向,确保上级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推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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