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风采,在“第一窗口”闪亮
——记新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女干警群体
在新邵法院诉讼中心,活跃着一支情为民所系、工作创一流的“娘子军”,包括庭长在内的9名女干警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以女性特有的细致与温情,从便民处着手,于细微处用心,让人民法院的“小窗口”,发挥着便民利民的“大作用”。
一、强素质,德业双修展风采
新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女干警9人。这9名女干警,平均年龄3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者7人,多人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这是一支素质高、本领强、人人能独挡一面的队伍。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事杂、案多、人少,每天不但要接待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和律师,接受咨询、释疑解难,还要搞好与业务庭室的衔接配合等。为做好各项工作,近年来,该中心突出“三个强化”,从平凡事做起,从细小处展现勇于付出、乐于奉献、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干部时刻保持“向党组看齐”的意识,除统一参加院里的学习外,还自觉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制度。中心的9名女干警,有8人在家庭中充当着“妈妈”的角色,其中2人还刚生完二胎不久。她们在完成单位组织的学习的同时,还在家里用功学习,用自己的言行影响着家人,带动形成良好的家庭学习风气。
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储备,提高业务能力。“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作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法律业务知识不精不透,不但影响工作开展,而且有损单位形象。为此,中心工作人员在日常空余时间中都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储备。青年女法官助理马嫣,与老公两地分居,她带着两个孩子,小的才1岁多。尽管如此,她还是在家坚持学法律、学写作,成为中心的业务能手和院里的新闻骨干。在大家的努力下,诉讼服务中心多年来立案审查、复查及接待群众释疑解难零差错,多次受到院领导表扬,并作经验介绍。
三是强化廉政意识,抓好队伍建设。“公生明、廉生威”。中心把树立清廉形象看得高于一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省高院的“五个严禁”、“八不准”等禁止性规定,并时常对照检查。中心负责人经常开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如今,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不畏权势、惩恶扬善、严格自律的司法文化已在全体法官心目中深深扎根。2018年的一天,一名当事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请求立案,但法官助理李莹经了解情况后,认为其不符合立案条件,于是予以拒绝。没想到对方将钱装进纸巾袋递了过来,李莹予以拒绝,对方却坚持不收回去。在此情况下,李莹当即将钱交到院纪检组,纪检组对当事人提出了批评并将钱予以退还。
二、勤履职,平凡岗位显作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呈较快增长的趋势。自2018年以来,新邵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13件,其中刑事案件565件、民商事案件3357件,行政案件664件(非诉执行审查599件、普通行政案件65件)、申诉及再审案件9件,执行案件2047件,非诉保全案件671件。自2018年以来,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办结28件,救助28件,救助金额为616000元。分别对45件案件的56位家庭困难当事人实行了救助,共缓交诉讼费13659元,免交诉讼费42640.15元。
因司法体制改革,新邵法院于2017年推行了员额法官制,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案件速裁团队。2018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27件,其中速裁民商事案件170件、刑事案件1件、诉前保全40件、审查监督6件、涉台协助送达案件4件、裁定不予受理和不予立案3件、司法确认2件、破产申请案件1件。这样,为诉讼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矛盾,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诉讼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成立诉讼文书送达团队。截止目前,送达团队共送达案件77件,及时、快速地将诉讼文书送达给案件当事人,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保障了诉讼案件的及时结案,及时做到案结事了。诉讼服务中心还安排信访专干,负责相关信访工作。2018年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567人次,处理日常来信16件,办结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案8件,息访积案3件,为全院的审执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诉讼文书送达,工作范围不仅限于本县,还覆盖周边县市区。工作中,不仅有上山下乡、日晒雨淋、车马劳顿,还有当事人的冷言恶语,甚至伴随着危险。2019年8月,中心干警在邵阳县某地送达文书时,曾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受伤。尽管如此,在面临文书送达任务时,还是没有一人退缩。
三、优服务,司法为民树形象
身处法院司法为民最前沿阵地,诉讼服务中心中心干警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女干警自身优势,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各类案件立案和诉讼服务水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遵循便民诉讼制度。无论是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立案,还是服务、调解等方面,该中心坚持一站式服务,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腿,文明周到接待当事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19年8月,82的老人孙某通过EMS快递邮寄了一份民事起诉材料到新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组一名女法官助理收到材料后立马作了审查,发现起诉材料存在需要很多补正的地方,于是及时联系孙某,但孙某一直未接电话。在连续电联孙某几天后,终于联系上了孙某,并约好其来法院当面进行释明。8月14日,孙某如约来到大厅,但因其年事已高,听力下降,加之诉讼能力有限,于是法官助理当面向其解释,建议其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孙某听后很高兴地说:“小妹子,你解释得很清楚了,我到时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把起诉材料全部搞好了再过来。”
简化立案和诉讼程序。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该中心尽量把立案程序简明化,同时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阶段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自2018年以来,新邵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2898件,特别是当场立案和直接减半收取受理费,共为当事人节约资金近百万元,受到当事人、律师及社会各界的普遍称颂。
实行诉讼(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和法官行使释明权制度。在立案时,该中心及时发送风险提示书,从证据、诉讼费缴纳、申请执行期限、超过诉讼时效等各个方面对当事人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行提示,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轻诉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当事人有疑问或不明白的法律规定,耐心解释。2019年7月,当事人曹某因与肖某发生借贷纠纷,来中心请求立案起诉肖某。中心的法官黄瑛玲了解情况后,认为可以走速裁的途径,以减轻诉累。在征得曹某同意后,黄瑛玲电话约肖某来中心,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曹某十分满意和感谢。
近年来,诉讼服务中心以“弘扬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目标,建成了一支“对当事人细心、耐心、真心、诚心”巾帼精英队伍建设,使队伍管理、工作实绩与服务群众齐头并进,也获得了多项荣誉。2011年被湖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被湖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015年、2016年被评为“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3月被新邵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2018年3月被邵阳市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为新邵法院成功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增添了夺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