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心声|丁小兵:加强“直播带货”监管 实现规范发展

2020-05-26 14:10:27 红网
作者:廖洁 杨斌 何青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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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集团湖南区域工委书记丁小兵。

红网时刻5月26日讯(记者 廖洁 杨斌 何青)随着网购消费升级日益加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直播带货”成为了当下的“热词”。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市场监管模式都提出了新挑战。

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集团湖南区域工委书记丁小兵提出《关于加强‘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他建议对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出台监管举措,同时,对“直播带货”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制度化保护,要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规范发展。

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

2019年我国电商直播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338亿元,预计2020年我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将达5.24亿人,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丁小兵说,特别是疫情影响之下,电商直播在扶贫、推动乡村振兴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但在目前的一些直播电商经营中,由于直播平台监督不到位,主播等法律意识不强,致使出现虚假宣传、评论造假、极限用词、诱导交易、虚假交易等行为,误导、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不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还损害了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经营秩序。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基于来自12个直播电商平台的5333份消费者样本,发布《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受访消费者对于主播是否就是经营者的问题认知较为模糊,对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问题反馈较多。调查还发现,直播电商消费中,消费者冲动消费较严重,风险意识相对薄弱。

丁小兵表示,“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在当前网红经济火热的大背景下及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有利于保证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

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

如何加强“直播带货”监管?丁小兵建议,健全电商直播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作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电商直播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因此,丁小兵建议立法机关对法律适用问题尽快作出解释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带货主播角色定性。

丁小兵说,带货主播的角色定性是广告代言人、导购抑或是表演者,应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三种角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如果缺乏法律的权威定性,就无法划分应该承担的责任。从现状看,相关平台、经营者与主播的责任界定不明晰,也导致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漏洞。

此外,他还建议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执法等部门应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对网红带货产品“验明正身”,防范欺诈行为,使线上线下产品质量高度吻合。对名不副实的产品,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同时,建议要提高直播平台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售假、伪造流量的带货网红,应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建立电商直播的自律机制和电商直播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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