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3日讯(记者 肖依诺)停车场加装充电桩,方便了新能源车司机,却一不小心苦了旁边的住民。一到晚上,楼下司机停车、按喇叭、交谈的声音“存在感极强”,吵得傅先生、戴先生等居民翻来覆去睡不好觉……
6月3日,湖南高院发布2023-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起居民与售电公司之间围绕“噪声污染”引发的纠纷案件。
傅先生、戴先生是长沙市雨花区湖南省包装公司宿舍居民,房屋东边原是空地,后湖南能投售电有限公司租赁了省包装公司部份停车场,于2021年下半年加装充电桩8座,充电枪16支,用于经营电动汽车充电业务。
然而,一到晚上,充电汽车的鸣笛声、防盗警报声、车门关门声、司机交谈声让傅先生、戴先生苦不堪言。两人多次与湖南能投售电有限公司协商无果,遂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原告就案涉充电站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期间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过程中,两原告认为充电桩在充电过程中发出的电流声不大,无须对此进行鉴定,需要鉴定的是充电过程中司机关车门声音、按喇叭和交谈等声音。
经法院与鉴定机构沟通,鉴定机构认为噪音鉴定一般只能在固定时间段设点监测,而不能在不特定时段专门针对不特定情况进行监测,两原告认为鉴定机构的鉴定思路与两原告诉讼目的不符,遂鉴定被退回。
本案庭审结束后,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承办法官多达二十余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并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湖南能投售电有限公司承诺加强充电站,引导充电司机控制噪声、加装部分隔音设施,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
最终,本案以两原告撤诉结案。
湖南高院指出,在支持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发展建设的同时,如何保障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是需要认真考量的一个利益平衡问题,如判决稍有不当,可能会导致部分充电企业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产生一些法律风险和障碍。
高院认为,该案最终促成双庭外和解,原、被告双方对此结果均比较满意,这里面除去法官的调解工作外,企业自身能够认识到经营过程中对居民居住环境的保护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切实做到定纷止争,对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如何做到真正的理解并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加以认真考虑,该案的处理在这些方面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