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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夺财物先“演习” 两男子多次犯罪被诉

来源:红网 作者:陈江涛 编辑:康晓乔 2013-05-22 1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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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芷江5月22日讯(通讯员 陈江涛)芷江两男子平日里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两人商量实施抢夺犯罪,为能够在犯罪后尽快逃脱多次进行演习,盗窃数次终被捕。5月22日,湖南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以涉嫌抢夺罪和盗窃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与俞某(已判决)是芷江人,身为无业游民整日在镇上大街转悠。2011年10月的一天,经过商议,二人决定抢夺他人财物,并将作案目标锁定在芷江镇曾某的商店。行动前,张某与俞某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设计好逃跑路线,由张某与店主曾某谈价,俞某则趁机拿起东西按照既定路线逃跑。经过3次演习后,两于人第二天按照计划抢走曾某店内的一条蓝嘴芙蓉王香烟。几天后,两人又故技重施,抢走李某商店的两条蓝嘴芙蓉王香烟。
  
  其后,两人胆子越来越大,开始盗窃作案,数额也越来越大。2011年11月,张某与俞某先后盗走他人的摩托车两辆并贱卖。经鉴定,两人连抢带盗共计取得的财物价值3900余元。办案干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公共场合一定要注意采取措施保护好贵重财物,以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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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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