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本在长沙开办一家艺术玻璃有限公司,2009年四五月份,其偶然从网上一论坛里看到有出售枪支部件的信息,出于一时好奇,李某通过该论坛,以网购的方式分批购买了枪支部件和子弹所需的火药、弹珠,并将这把自行组装的单管猎枪和子弹存放在厂里。2013年2月5日,李某驾车去衡南县云集镇看望朋友,便把这把单管猎枪和一些子弹等物品放进自己驾驶的越野车的后备箱内,准备去打猎。当晚途径衡南县云集大道时,被巡逻盘查的公安干警查获,现场收缴单管猎枪一把、20余发子弹以及做子弹的工具、弹珠等物。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能量的制式单管猎枪,子弹是以火药为能量的自制12号猎枪弹。
检察官提示:在不具备持有枪支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是犯罪行为。同时,要警惕网络不良论坛,正确辨别网络信息,不要被不良信息所迷惑,更不要因一时的好奇心理,铤而走险,视法律法规为无物,一旦触犯法律,将要承担的是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智宏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