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汉寿站7月31日讯(通讯员:黄敏 张俊)近日,通过汉寿县公安局110处警大队民警多日的细心调解,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的一门面纠纷以租赁合同重新签订的方式告一段落,双方握手言和。
7月19日16时许,110处警大队接到报警:汉寿县龙阳镇小南门有一门面纠纷,要求出警。接警后,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询问得知:当事人肖某于三年前租用杨某的门面,目前已经到期,杨某强烈要求收回门面自己经营,而肖某认为杨某自己经营是借口,实则是想收回转租给别人,遂要求肖某写出保证。协调过程中引发口角,继而发生冲突,双方都不同程度受伤。处警民警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劝导,并商定次日再协调。次日,处警民警先找到杨某,了解到其真实用意是想涨点租金,而肖某又不愿出高价,便想要收回门面。尔后民警找到肖某,向其讲明杨某的真实用意,但肖某仍僵持不肯涨租金。第三天,处警民警将双方约至110处警大队办公室,进一步协调沟通,在处警民警的细致调解下,肖某和杨某最终都作出让步,同意再续签租赁合同。
7月23日下午,肖某和杨某再次来到110处警大队成功签下合同,并对处警民警的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处事能力表示谢意。
来源:红网
作者:黄敏 张俊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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