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11-2012年间,被害人徐某某因承建了某公司的基地围墙工程,到了约定付款日期,该公司一直未付给其工程款,于是开铲车去堵该公司的门讨债。被公司保安打了一顿后,其弟弟驾车将该公司大门撞坏,被告人付某某等用仿真手枪恐吓徐某某及弟弟等人后又暴打一顿,经鉴定被打3人均系轻微伤。事后,两被告人到华容县公安局投案。在检察院工作人员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35000元。2013年7月26日,经法院判决,参与打人的被告人均被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等不同刑期。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丹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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