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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审议“单独两孩”政策草案 将可网上申办生育证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2014-03-27 0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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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长沙晚报 王斌)

  视频新闻:“单独夫妇”后天有望正式办理《再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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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6日讯(记者 刘容)今天下午,《湖南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分组审议。
  
  湖南27.48万妇女或再生育 不会造成生育堆积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詹鸣在作《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说明》中指出,“单独夫妇”是指夫妻一方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目前湖南符合“单独”条件且有意愿有能力再生育的育龄妇女约27.48万人。
  
  生育政策调整后,湖南出生人口数量是否会大幅增加,形成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

  对此,詹鸣透露,目前全省人口总量约7200万,每年出生的人口是90多万,而根据调查,27.48万妇女中,真正会生二胎的其实只有80%。“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二胎生育将在3——5年内逐步释放,明年是集中释放年,出生人数将达110万,增添10几万人。

  詹鸣认为,“虽然每年出生率是高了一点,但对全省人口发展规模和速度并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今年将推行网上申请和办理再生育证
  
  “单独两孩”政策何时落地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詹鸣表示,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对决议表决通过后,湖南省的“单独夫妇”就可准备申办再生育证了,待省政府就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决定后,“单独两孩”政策将正式在全省实施。
  
  詹鸣还透露,为方便单独夫妇,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今年重点推行网上申请和网上办证。“对网上申请,我们正在做技术性工作。”虽然具体时间还不定确定,但詹鸣强调,今年肯定会推出来,今后在外省工作的“单独夫妇”也可通过网络异地申办再生证。
  
  生二胎不必争先恐后 计生部门实施爱心助孕行动
  
  “这个政策不是临时的,而是长期的,所以没必要抢生。”詹鸣说,生育一个孩子涉及很多方面,事先要做好生理、心理和家庭以及职业规划方面的准备,“单独夫妇”要慎重考虑,提高生育质量。
  
  “当然,对年纪大一些的‘70’后,我们比较关注。”詹鸣透露,‘70’后“单独夫妇”对生二胎的准备相对充分,计生部门将在申请过程中,对这类群体特别关注。针对夫妇生育能力受到影响,不孕不育的,计生部门正在6个市州启动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的行动,通过技术手段、人文关怀的方式帮助符合政策可以生育的夫妇实现生育愿望。
  
  委员声音:希望政策尽快落地
  
  今天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单独两孩”政策草案分组审议。早在湖南提请审议该政策草案前,全国就有9个省份已实施这项新政。分组审议中,委员们纷纷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关乎众多夫妇众多家庭,希望政策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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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27万妇女或再生育 不会大幅提高人口出生率
  
  经测算,目前湖南省现有一个存活子女的育龄妇女共675.26万人,其中符合“单独”条件且有意愿有能力再生育的育龄妇女约27.48万人。[详细]

  “单独两孩”政策拟三不限 不分地区年龄不设间隔
  
  省政府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出相关决议,决议通过后,有望在我省正式落地,不分地区、不分年龄、不设间隔,一次执行到位。[详细]

  “未证先生”征收30%的社会抚养费
  
  符合“单独两孩”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证》就生下两孩的夫妻,是否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此,列席会议的省人口计生委官员表示,法律规定对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均可征收社会抚养费。“未证先生”属于程序违法,但对其只征收30%的社会抚养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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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数字>>>
  
  27.48万
  
  湖南省符合“单独”条件且有意愿有能力再生育的育龄妇女约27.48万人
  
  15万
  
  生育政策调整后,明年将是释放生育力最集中的时候,出生的人口数约为110万,增长15万人左右
  
  2个千分点
  
  如果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第一年有50%再生育,全省人口出生率约提升2个千分点
  
  10.26%
  
  2012年全省65岁以上人口达681.15万人,占总人口的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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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说明>>>

  独生子女的界定标准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前因生育被处理维持不变

  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等。依照《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办理《再生育证》的注意事项

  1、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前,不予批准“单独夫妇”办理《再生育证》。

  2、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后、没有办理《再生育证》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妇”,根据《条例》规定,按照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证》的情形,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条件已怀孕的情况如何处理

  符合“单独两孩”条件已经怀孕的,对其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再动员更不得强制其落实补救措施;“单独夫妇”已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并进入鉴定程序的,不需继续进行鉴定;已鉴定为不符合病残儿标准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再生育后独生子女待遇取消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以申请再生育,并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一切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详细]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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