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晚,北湖公安分局涌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燕泉新村,一名叫刘某某的耒阳籍男子借着夜色向院内人员兜售几条芙蓉王香烟、几瓶五粮液酒、金器等物品。通过查询,民警发现刘某某兜售的烟、酒、金器等物品,正好与前一天燕泉路酒厂家属区一居民家中被盗的物品和数量相似。民警据此判断,刘某某不是该案的嫌疑人,也应该是知情人。于是,立即组织民警在燕泉新村附近进行蹲点布控。7月19日凌晨1时,正当刘某某前往燕泉新村大门口购买烧烤时,被民警当场控制。
7月20日凌晨2时,正当民警前往其住所搜查时,发现刘某某妻子晏某与朋友一起提着几袋东西出门,打开一看,全部是刘某某盗窃来的赃物,并正准备转移。随后,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刘某某才交待自己所犯罪行。由于刘某某是一名吸毒成瘾人员,每天消耗的毒资在400元以上。为获取毒资,刘某便选择了入室盗窃。起初由于不懂技术开锁,他便在耒阳跟着一名从事技术开锁盗窃的嫌疑人一起作案。2014年3月,在掌握相关技术后,刘某某便带着父母、妻儿一起来到郴州单干。刘某某父母在发现其从事盗窃作案后,将其赶出家门。
据嫌疑人刘某某交待,其先后作案50余起,盗得最多的一次现金达两万余元,并先后三次前往广州销赃。通过对刘某某父母住所及其本人的出租屋搜查,民警已缴获还未来得及转移的电脑、手机、金器、手表、纪念币等赃物80余件。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讯深挖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钟剑昌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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