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胡某系湖北大冶人,今年春节期间,当他得知被害人饶某的丈夫黄某因涉嫌犯罪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后,便产生虚构事实来诈骗一笔钱的想法。他利用老乡身份,找到黄某的亲戚黄某勇,谎称他原来在部队的战友胡某现在在株洲市公安局做了大官,让黄某的亲戚朋友凑点钱,交给他去“了难”,但是黄某勇并未相信。胡某不死心,2014年3月12日,他跑到芦淞区金三角黄某姐夫张某的摊位上故意与其攀谈、闲聊,又提出他有关系“捞”出黄某,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第二日中午,胡某再次来到黄某妻子饶某位于芦淞路的小超市,用同样的谎言,骗得饶某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并答应下午便去找胡某。得手后,胡某当天下午便坐火车去了浙江温州并将骗得的钱财挥霍一空。
8月26日,胡某在湖北咸宁北站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当自己的亲戚朋友被执法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之后,应当依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切勿因救人心切,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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