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谎称能帮忙“捞人” 男子诈骗被判刑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2014-10-15 13:58:2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10月15日讯(通讯员 刘常青 刘静)男子谎称自己有朋友是“大官”,可帮忙“捞人”,诈骗被害人钱财挥霍一空。10月14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
  
  今年41岁的胡某系湖北大冶人,今年春节期间,当他得知被害人饶某的丈夫黄某因涉嫌犯罪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后,便产生虚构事实来诈骗一笔钱的想法。他利用老乡身份,找到黄某的亲戚黄某勇,谎称他原来在部队的战友胡某现在在株洲市公安局做了大官,让黄某的亲戚朋友凑点钱,交给他去“了难”,但是黄某勇并未相信。胡某不死心,2014年3月12日,他跑到芦淞区金三角黄某姐夫张某的摊位上故意与其攀谈、闲聊,又提出他有关系“捞”出黄某,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第二日中午,胡某再次来到黄某妻子饶某位于芦淞路的小超市,用同样的谎言,骗得饶某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并答应下午便去找胡某。得手后,胡某当天下午便坐火车去了浙江温州并将骗得的钱财挥霍一空。
  
  8月26日,胡某在湖北咸宁北站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当自己的亲戚朋友被执法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之后,应当依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切勿因救人心切,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10/15/418642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