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校园,学生现场听案学法。
审判现场,旁听的江声学子。
红网湘潭县站10月31日讯(分站记者 齐骏)31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搬进”了江声中学,公开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案件。江声中学七年级的全体学生旁听了庭审过程。
这次公开审理的案件是2014年3月28日7时50分,原告刘琴章乘坐由被告陶勇辉驾驶的湘C56797号大型普通客车(车上搭乘人员刘琴章、刘碧云等14人)沿潭花公路由河口镇往花石镇方向行驶,途径射埠镇白云村法塘组地段时,与相对行驶左文福驾驶的湘C10207号重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湘C56797号客车乘客刘琴章等14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陶勇辉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琴章无责任,但双方因赔偿的数额的纠纷而一直没有解决,而求助于司法途径。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等审判程序,法庭当庭宣判,被告陶勇辉、湘潭县运输有限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公司共同支付赔偿款,并要求被告在判决下达的15日内支付到位。
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既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立法宗旨,又为学生们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深深地震撼了未成年人的心灵。参加此次活动的江声中学的范博闻告诉记者,“我觉得这样的形式非常好,法律进校园,让我们懂得了法律的无私,也让我们了解了民事诉讼对于生活的影响,对我们来说非常有意义。”
审判结束后,县法院的工作人员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法律书刊和教育宣传册。
来源:红网
作者:齐骏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